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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名義

article3,187schedule7 分鐘calendar_today2026年6月10日

## 第三十章 本人名義

下一次,對方會改用本人名義嗎?

林子默看著借閱單上的字,沒有立刻合上內櫃。

雨還在下。

午後的圖書館被雨聲包住,外面車子經過時,輪胎壓過積水,聲音像紙被慢慢撕開。自習區的人比平常少,來的人大多帶著傘,傘套滴水,入口旁的地墊濕了一大塊。

沈以晨坐在窗邊。

她在便條紙上寫了「不收」兩個字。

寫得很小。

但沒有塗掉。

林子默把內櫃關上。

他知道自己不能把每一個可能發生的事都預先擋好。櫃台能做的是準備好規則,等事情真的來時,不慌,不替她說,不替她收,也不替她害怕。

傍晚前,館長把一張內部通知貼到櫃台旁。

近期詐騙包裹與冒名寄件增加,請同仁確認收件人授權,不代收私人包裹。

通知很普通。

字體很小。

但林子默看了很久。

最近這種提醒變多了。假客服、假包裹、假投資、假親友訊息。很多不是因為人笨才會被騙,而是騙局太會使用生活裡的信任。它知道你會怕錯過包裹,知道你會怕家人出事,知道你會怕自己造成別人麻煩。

冒用本人名義,也是這樣。

它不一定要偽造得完美。

只要讓櫃台前的人猶豫一下。

隔天早上,雨停了。

地面沒有乾。

林子默到館時,門口地墊仍然有一股潮味。他先把傘架擦乾,再開燈、開電腦、推還書箱。每一件事都按順序做,像替今天打底。

九點二十分,沈以晨來了。

她今天沒有先到櫃台。

她直接走到窗邊,把《島嶼植物圖鑑》放在桌上,翻到昨天那一頁。那張便條紙夾在裡面,角落被壓得很平。

林子默只看了一眼。

沒有走過去。

十點十五分,系統跳出預約通知。

讀者:沈以晨。

預約項目:失物領回。

備註:本人將於今日領取。

林子默的手停在滑鼠上。

他看向窗邊。

沈以晨正在低頭畫葉子。

她沒有拿手機。

也沒有走來櫃台。

館長剛好經過。

「怎麼了?」

林子默把螢幕轉給她看。

館長看完,沒有皺眉,也沒有嘆氣。

「先不要處理。」

「我去問她?」

館長想了一下。

「問,但不要拿通知過去嚇她。」

這句很細。

林子默點頭。

他走到窗邊,停在一個不會讓她覺得被包圍的位置。

「沈小姐。」

沈以晨抬頭。

「嗯?」

「妳今天有預約領失物嗎?」

她的手指停住。

鉛筆尖點在紙上,留下一個很小的黑點。

「沒有。」

林子默點頭。

「好。」

他沒有追問。

她看著他。

「有人用了我的名字?」

這句話很冷靜。

冷靜得讓人心疼。

林子默說:「系統收到一筆預約。備註寫本人會來。」

沈以晨低頭看自己的便條紙。

「不是我。」

「我知道了。」

她問:「你要我簽什麼嗎?」

「不用。」

「不用證明不是我?」

「不用。」

她看他很久。

很多地方都會要求一個人證明自己沒有做某件事。證明不是你訂的、不是你同意的、不是你自己弄丟的、不是你誤會。這種證明會讓人很累,尤其是已經很累的人。

林子默說:

「這筆預約我們先標記異常。」

沈以晨的肩膀慢慢放鬆。

「好。」

他回到櫃台。

館長已經開好紀錄頁。

林子默輸入:

讀者本人否認預約。

未要求讀者補證。

失物維持封存。

館長看見第二行,點了一下頭。

「這行好。」

十一點,系統又跳出通知。

同一筆預約被更新。

備註變成:

本人情緒不穩,由家屬代領。

林子默看著那行字,胃裡一沉。

這句話太常見。

也太好用。

只要說當事人情緒不穩,當事人的話就可以被打折。只要說家屬比較清楚,家屬的聲音就會變大。現實裡太多人被這樣安靜地移開。不是被罵,不是被打,而是在紀錄裡被寫成不可靠。

館長也看見了。

她說:「截圖存檔。」

林子默照做。

「回覆?」

館長說:「不用回覆對方。內部註記。」

林子默輸入:

家屬代領不成立。

本人未授權。

不得以情緒狀態取代本人意願。

打完最後一行時,他停了一下。

這句話不像一般櫃台紀錄。

但他沒有刪。

館長也沒有叫他刪。

中午,沈以晨沒有離開。

她去飲水機裝水,回來時經過櫃台。

「又有嗎?」

林子默看著她。

他不想隱瞞,但也不想把每一次攻擊都丟到她手裡。

「有更新。」

她點頭。

「寫什麼?」

林子默說:「寫家屬代領。」

沈以晨的臉白了一點。

「還有呢?」

他停了停。

「寫妳情緒不穩。」

她笑了一下。

那笑很短。

沒有快樂。

「這句他很會用。」

林子默沒有接。

沈以晨握著水杯。

「以前我只要哭,他就說我情緒不穩。我不哭,他說我冷血。」

水杯外面有水珠。

她手指被冰得有點紅。

「所以不管怎樣,都不是我在說話。」

林子默說:「這裡會記錄妳說的。」

她看他。

「如果我改變主意呢?」

「也記錄妳改變主意。」

「如果我今天不想決定?」

「也記錄今天不決定。」

她低頭看水杯。

「聽起來很麻煩。」

「櫃台本來就很多麻煩。」

她笑了一點。

這次比較真的。

下午兩點,圖書館收到一通電話。

館長接起來。

林子默聽不見電話那端的聲音,只聽見館長用很平的語氣回答。

「是,失物領取需本人授權。」

「不,家屬身分不等於授權。」

「若您認為有法律文件,請正式提交。」

「我們不接受電話口頭代領。」

她掛上電話。

林子默問:「他?」

館長點頭。

「他說她本人會不好意思。」

沈以晨在窗邊沒有回頭。

但她的鉛筆停了。

林子默看見她慢慢把手放回紙上。

她在便條紙上寫了一行字。

我本人沒有不好意思。

寫完,她撕下便條紙,走到櫃台。

「這個可以放進紀錄嗎?」

林子默接過。

「可以。」

她說:「不是給他看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「是給我自己看。」

林子默把便條紙放進透明資料夾。

失物袋旁邊。

照片仍背面朝外。

便條紙正面朝上。

我本人沒有不好意思。

閉館前,預約系統第三次更新。

這次沒有備註。

只有狀態變更:

本人已領取。

林子默立刻打開內櫃。

失物袋還在。

照片還在。

便條紙也還在。

系統卻顯示已領取。

館長站到他旁邊。

「截圖。」

林子默截圖。

內櫃裡的借閱單慢慢滑出。

下方多了一行:

本人名義被使用一次。

下一步,請讓本人留下自己的簽名。

林子默拿著借閱單,沒有立刻叫沈以晨。

簽名這件事很微妙。

它可以是保護,也可以是壓力。很多文件都叫人簽名,簽下去以後,責任就被推到那個人身上。你簽了,就代表你知道;你簽了,就代表你同意;你簽了,就代表以後不能說沒看見。可是有些時候,簽名也能把被挪用的本人名義拿回來。

差別在於誰要求。

以及能不能不簽。

館長看著那行字。

「先問她要不要。」

林子默點頭。

沈以晨還坐在窗邊。

她剛寫完那張「我本人沒有不好意思」,現在又回去畫葉子。那片葉子的邊緣被她畫了好幾次,像她正在練習把一條線畫穩。

林子默走過去。

「沈小姐。」

她抬頭。

「又有了?」

「系統顯示本人已領取。」

她看向他的手。

「但照片還在?」

「還在。」

她點頭。

這次她沒有立刻白掉臉。

好像前面幾次拒收,真的讓她身體裡某個地方多了一點力氣。

林子默說:「借閱單上有一行字。」

他把資料夾放在桌上,沒有推到她面前。

她自己伸手拿。

讀完後,她沉默很久。

「簽名。」

「妳可以不簽。」

她抬眼。

林子默說:「如果簽名會讓妳不舒服,就不簽。我們可以用館內紀錄處理。」

沈以晨看著那張單。

「可是他一直用我的名字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如果我不留下自己的,會不會都變成他的?」

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。

林子默沒有假裝有。

「可能會讓處理比較麻煩。但不是妳的錯。」

她低頭看自己的手。

「我以前很討厭簽名。」

「為什麼?」

她的手指在桌面上畫了一個小圈。

「因為簽完就不能反悔。」

這句話很輕。

但林子默聽得很清楚。

很多人把簽名當成成熟、負責、確認。可是對曾經被逼著簽過不想簽的東西的人來說,簽名不是筆畫,是陷阱。簽下去之後,所有人都可以說你看,你自己簽的。

沈以晨說:「如果我今天簽了,明天想改呢?」

「可以再留下新的紀錄。」

「如果我簽錯?」

「可以註記。」

「如果我簽到一半不想簽?」

「就停。」

她看著他。

「可以停?」

「可以。」

她低頭,像在把這兩個字放進身體裡。

可以停。

下午的雨又開始落下,這次比較小。窗外的樹葉被雨打得發亮,路上有人撐傘,有人懶得撐,快步跑過去。圖書館裡有人翻報紙,兒童區有小孩用很小的聲音問媽媽可不可以借恐龍書。

沈以晨把《島嶼植物圖鑑》翻到空白便條紙後面。

「我不要簽在那張單上。」

林子默點頭。

「可以。」

「我想簽在自己的紙上。」

「可以。」

她拿出一張新的便條紙。

不是昨天那種小張的。

這張比較大,淡黃色。

她在上面寫:

本人未領取。

本人未授權他人領取。

本人今天不領取。

寫到第三行,她停住。

筆尖懸在紙上。

林子默沒有看她的手。

他看向窗外。

給人空間,有時候不是走開,而是讓對方知道你不盯著。

過了一會兒,她補上第四行:

本人可以以後再決定。

最後,她簽了名字。

沈以晨。

字沒有很漂亮。

甚至有點抖。

但每一筆都是她自己寫的。

她把紙推給林子默。

「這樣可以嗎?」

「可以。」

「你會影印嗎?」

「妳要影印嗎?」

她想了想。

「一份放你們這裡,一份我帶走。」

「好。」

林子默拿去影印。

影印機的光掃過那張便條紙時,他忽然覺得這聲音很平常,也很慎重。不是所有重要的事都要在激烈場面裡發生。有時候就是一台老影印機,一張便條紙,一個人第一次把自己的名字放回自己手上。

影印完,他把正本交還沈以晨。

副本放進透明資料夾。

內櫃裡的失物袋旁邊,現在有三樣東西:

照片。

借閱單。

沈以晨自己的聲明。

照片仍背面朝外。

林子默把櫃門關上。

系統裡,他新增註記:

2026-06-10,讀者本人親自確認未領取,未授權他人領取,今日不領取,保留日後決定權。

打完日期時,他停了一下。

今天是六月十日。

雨季裡很普通的一天。

但對沈以晨來說,可能不是。

閉館前,沈以晨來還水杯。

「我今天要把正本帶回去。」

「嗯。」

「我可能會看很多次。」

「好。」

「如果我看了覺得很丟臉呢?」

林子默說:「那也是妳寫的。」

她笑了一下。

「這句你學我。」

「嗯。」

她把聲明折好,放進《島嶼植物圖鑑》裡。

「今天我先不看照片。」

「好。」

「但我有簽名。」

「嗯。」

她走到自動門前,回頭。

「簽名跟領走不一樣。」

林子默說:「不一樣。」

她點頭,像確認一件很重要的事。

門開。

她離開。

雨已經停了。

林子默等她走遠,才打開內櫃再確認一次。

失物袋還在。

照片背面朝外。

借閱單上的字淡了一點。

本人名義被使用一次。

下方浮出新行:

本人簽名已留存。

下一次,請確認簽名是否被複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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